《当代中国史研究》
现当代戏剧史的写作很难。这是我写完《20世纪中国戏剧史》,尤其是完成了当代部分后最突出的感受。通常人们会认为,从事现当代研究与现当代史写作最大的学术便利,是研究者与研究对象处于大致相同的年代,对社会发展变化的直接感受,有效地消除了对被研究者所处环境的距离感;而且,只要你愿意,多半可以直接接触研究对象,至少可以接触到他们参与各种活动的见证者。然而我的感受是,所有这些方便都不足以抵消潜在的不便。这是因为,历史写作不是历史进程中发生的所有事件简单的罗列,一是要求体现出所叙述的对象的整体性,二是要在纷繁复杂的海量对象中有所选择。如果说前一项要求体现的是学术的把握能力,那么后一项要求体现的就是学术眼光。因为选择是和评价相互关联的,选择的前提就是判断,从戏剧的角度看,就是要在你面前海量的戏剧家及其作品里,选出那些你认为特别有价值的、优秀的以及能够对未来产生重大影响的,由它们构成你的历史叙述。然而,选择和评价始终需要面对各种各样现实存在的人,无法回避,它就是对站在你面前的人在做评价。
既然所有历史写作都必然有选择,都关乎作者对于研究对象优秀和重要与否的判断,涉及古今历史时却有所不同。古代史的人物与事件年代久远,不同的人与事,经历时间淘洗,价值与影响的差异早就清晰地呈现在我们面前了,这是时间老人为我们做了选择的功夫。现当代史的研究与书写,没有这类投机取巧的机会,多数情况下只能作者自己硬着头皮来做判断与选择。史笔在手,涌上心头的不是豪迈和得意,只有惶恐。因为判断、选择和包含其中的评价,多少总会涉及站在面前的具体的人,无从回避。我猜想政治史的写作相对简单,按照研究对象的职务高低,官位大小,借此确定章节的分配和形容词的遴选;写战争史也是如此,从元帅大将上将中将等高级将领一路写下去,从大的战役到小的战斗,歼灭敌人的数量有多少,占领的土地有大小,清清楚楚。文学艺术史包括戏剧史却不可以按这样的逻辑去写作,毕竟大作家、大艺术家和小作家、小艺术家及其作品的优劣,影响之大小,标准很含糊,且非常个人化。戏剧史涉及演员、编剧以及导演等,总不能按照其所任职的是中国戏剧家协会主席、副主席还是理事或会员为标准分配章节,并评价其优劣的标准吧?现如今国办剧团都有了行政级别,但也不能按它们是文化部直属院团、省级剧团还是地市级、县级剧团,作为其艺术质量高低及其在戏剧史上的重要性的依据吧?
当然,选择与评价不仅涉及对戏剧家们的评价。从全国范围看,现当代戏剧研究对象无比庞杂,东南西北中,各地有各地的戏剧创作和演出。全国有数以万计的剧团和数十万戏剧从业人员,每年演出多达几十万至几百万场,其中包括数以千计的新剧目,戏剧史的写作,只能从中选取极少的对象。这里潜藏的危险还在于,实际上选择的同时就是在舍弃,与其说你选择了某些对象将它们写入了史著,不如说你舍弃了另外更多得多的对象,认为它们不值得写入,至少是可以不写入。
这是现当代历史书写必须面对的残酷现实,是历史书写者必须面对的难题。尤其是我们常年与戏剧行里的人打交道,那些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熟人,忽然发现在你写的戏剧史里,他被忽视了,情何以堪?你可以装出一副置身事外的模样,明明笔下的很多人都熟悉、很多事都经历,却仿佛在客观地叙述一段与你无关的历史。这样功力深厚的表演确实是一件有趣的事,但即使侥幸扮演成功,还是免不了得罪人的。因此,现当代史的书写最大的困难,并不在于对研究对象的了解不够,缺乏材料,而在你对所研究的对象有太多的了解。你一不小心就把朋友给得罪完了,且不说忽略了某位有成就的朋友肯定会遭白眼,你都千万不要认为在书里说了朋友的好话就会听到致谢,天底下多的是这样的人,自我评价永远都是天下第一,假如你笔下他只不过是天下第二,你以为已经给他足够分量,在他心里,这梁子就算结下了,或许此生都难解。还有稍微间接的,某人一生都在研究某位戏剧家或某个戏剧运动,你书里居然敢提都不提!某人的前辈、恩师或偶像那么伟大那么重要,被你贬低了哎,这简直无法饶恕,十恶不赦,比没写还坏。
这些困惑半真半假,可以认真也可以当作闲话。既然要写现当代戏剧史,人事纠纷就是无法摆脱的宿命,必须概括承受。况且,让我们来点自我安慰——人生的江湖不至于真的如此风波险恶,绝大多数的事主,遇上有没有入史和评价高低之类事,再不满也不过腹诽而已。然而,选择毕竟是难的。因为要有标准,无论写在纸上还是放在心里,历史书写者首先总是需要确立写作对象的遴选标准。